服務熱線
0755-83460307
發布者:小編 時間:2024-10-16
鋁型材企業在熔鑄工藝過程中,會產生鋁灰,鋁灰中含有部分可回收的金屬鋁。企業普遍配套搓灰機對這些鋁灰中含有的金屬鋁進行分揀回收。請問,搓灰機是否屬于危廢自行利用/處置設施?另外,企業的危廢自行利用/處置設施有沒有一個判別標準或者依據?
您好,《固廢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條明確,利用,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。處置,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特性的方法,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、縮小固體廢物體積、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,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。企業對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鋁灰渣,自行建設的提取回收金屬鋁的設施,應按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設施進行管理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
下一篇:驗收油煙頻次